展繪已知點,應依各點之縱橫坐標,就圖廓及方格網,按既定之比例尺,嚴密施行,並以距離檢查之。其展繪誤差不得超過零點二毫米。
根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90條的規定,當進行展繪已知點時,必須根據各點的縱橫坐標,在圖廓和方格網上以既定的比例尺進行嚴密的施行,同時也要進行距離的檢查。然而,展繪的誤差不得超過零點二毫米。 這項規定主要是在繪製地籍圖時的展繪程序中使用的,目的是確保展繪的準確性和精確性。通過比較已知點的坐標值和實際的展繪結果,可以檢查出展繪的誤差是否超過零點二毫米。如果誤差超過了這個限度,可能需要進行更正或重新測量。 參考資料: - 行政院內政部,《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修正日期:2021年7月13日,取自:https://lis.ly.gov.tw/lglawc/lawsingle?@0:0?lawid=AW040303&pcode=H0080012#fbf19b8643504e58b19c916d239bcf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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