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測量圖及測量成果由地政事務所永久保管之。 前項建物測量圖及測量成果圖以段為單位,按建號順序每五十號裝訂一冊,並編列冊數。
根據建物測量辦法第24條,建物測量圖及測量成果由地政事務所永久保管。建物測量圖及測量成果以段為單位,每五十個建號裝訂一冊,並進行編號。這表示地政事務所應該將建物測量圖和測量成果保存在他們的檔案中,以段為單位進行編冊。這樣可以方便查詢和管理建物測量相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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