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建物測量,應由建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向建物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為之。 前項申請,得以書面委託代理人為之。
根據建物測量辦法第5條,申請建物測量的程序應由建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向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可以由書面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參考資料: 內政部建物測量辦法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7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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