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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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不动产估价师法施行细则第14条的规定,加入邻近的直辖市或县(市)公会的不动产估价师,在他们在开业的直辖市或县(市)建立不动产估价师公会后,应该加入他们在开业的直辖市或县(市)的公会。 參考資料:不動產估價師法施行細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90101)
- 第二十三條條文
- 不動產名詞
- 不動產估價師法 第 23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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