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促進土地利用,特制定本條例。
地籍清理條例第1條旨在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並促進土地利用。根據這條法條,地籍管理應該要清查土地的權利內容,並對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的地籍登記進行重新辦理。如果無法清查權利內容和權屬的情形,應該進行標售或處理。另外,該條例還明確規定了一連串的清理程序,包括清查地籍、公告清理事項、受理申報、受理申請登記、審查及公告審查結果、登記並發給權利證書、異動或其他之處理等。该條例的具體規定可更詳細參照地籍清理條例或相關施行細則的其他相關條文和規定。
為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促進土地利用,特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本條例立法宗旨及其適用範圍。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本條例立法宗旨及其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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