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土測繪法第41條的規定,測繪業受委託辦理測繪業務之成果,必須由測量技師進行簽證。而前項所提到的測量技師簽證之適用種類、實施範圍、簽證項目及其他應備文件之規則,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技師法之中央主管機關來定之。根據以上資料,我們無法直接舉例來說明其中的具體內容或案例。
測繪業受委託辦理測繪業務之成果,應由測量技師依簽證規則簽證之。 前項測量技師簽證之適用種類、實施範圍、簽證項目及其他應備文件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技師法之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為提昇測繪品質,確保人民財產權利,測繪成果應經測量技師審核簽證之,其簽證規則,參照技師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技師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為提昇測繪品質,確保人民財產權利,測繪成果應經測量技師審核簽證之,其簽證規則,參照技師法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技師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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