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測量實施規則第 27 條規定了基本控制點計算後應調製成果表及基本控制系(網)圖的要求。根據該條規定,成果表應該記載基本控制點的點號、種類、等級、材質、土地坐落、點位略圖、點位數據、施測照片及施測單位等相關資訊。此外,基本控制系(網)圖則應記載點號,並將觀測方向以直線連接成觀測方向線。不過,若是採用衛星定位測量方法的話,就不需要組成觀測方向線。 這項規定可以幫助確保基本控制點測量成果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並提供相關資訊來支持測量結果的使用和解讀。例如,在成果表中記載控制點的點號和點位數據,可以讓使用者將這些資訊應用到其他測量工作中。同樣地,基於觀測方向線的基本控制系(網)圖可以幫助使用者理解測量網域的組成和觀測方向的分佈。 參考資料: 內政部地政司,《土地測量法施行細則》,107年12月24日修正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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