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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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請測繪成果之收費,受理機關應考量下列因素為之: 一、測繪建置成本。 二、管理維護成本。 三、檢索、審查、複製及重製成本。
- 2.前項收費,於學術研究、公益用途或機關間訂有協議者,得予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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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第6條的規定,申請測繪成果的收費應該考量以下因素:一、測繪建置成本;二、管理維護成本;三、檢索、審查、複製及重製成本。根據第2項的規定,若是用於學術研究、公益用途或機構之間有協議的情況下,收費可以減免。 參考資料:《測繪成果申請使用辦法》,2019年修正公告。 範例:一個研究機構申請使用測繪成果,用於學術研究目的,根據第2條的規定,可以享受減免收費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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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