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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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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技師之簽證項目如附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資料中所提到的內容,並未提及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第4條的具體內容。因此,在這裡無法提供關於測量技師簽證項目的具體資訊。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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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第 4 條規定:「測量技師之簽證項目如附表。」(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