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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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技師辦理簽證時,應將辦理經過作成紀錄,連同相關資料彙整為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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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第 6 條規定了測量技師在辦理簽證時應該進行的相關工作。根據該條規定,測量技師應該將辦理簽證的過程記錄下來,並將相關的資料整理成為工作底稿。這可以確保測量技師辦理簽證的過程得到適當的紀錄,以供日後的查驗和審核使用。 參考資料: - 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Retrieved from https://lifok.tocc.cpg.gov.tw/web_rules/web_rules_pdf/46039800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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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