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八條及前條規定留存之身分資料及交易紀錄,於法務部調查局(以下簡稱調查局)或司法機關依法要求時,應迅速提供,以重建個別交易。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