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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閱讀時間 6 分鐘6 分鐘6 分

都市計畫法 第 8 條(都市計畫之擬定及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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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依本法所定之程序為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都市計畫法第8條確立程序法定原則,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須依本法所定程序為之,任一程序瑕疵都可能使計畫遭行政法院撤銷。

Q · 都市計畫程序漏了一步,整個計畫會不會無效?

可能。程序少一步,整個計畫就可能被撤銷

依都市計畫法第8條,都市計畫的擬定與變更都必須依本法所定程序進行。實務上,計畫內容的合理性法院通常給予政府極大尊重(計畫裁量),但程序瑕疵法院盯得很緊。若公開展覽未滿30天、意見書未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或上級機關未實質核定,這類重大程序瑕疵足以使整個計畫遭行政法院撤銷。

深度解讀

這條看起來像廢話:「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依本法所定之程序為之。」翻譯成白話就是「要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走」。但這條的真正威力,是它把「程序」變成了你可以挑戰都市計畫的最強武器。在行政法的世界裡,有一個鐵律:實體上你可能贏不了(政府的計畫內容法院通常給予極大尊重),但程序上你常常可以贏。一個都市計畫從擬定到公告,要經過公開展覽 30 天、人民意見書、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上級機關核定等十幾道程序。任何一個程序漏了或瑕疵了,整個計畫就可能被法院撤銷。這條的存在,等於告訴你:政府不能想變就變、想擬就擬,每一個動作都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軌道上。對你的意義是什麼?如果你對某個都市計畫不滿,與其抱怨內容,不如檢查程序,這條路通常更有勝算。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 思考脈絡與流程圖
  • 12 則常見問答
  • 易混概念對照
  • 4 國規定對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3 版

  • 都市計畫名詞

本條有 3 段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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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都市計畫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都市計畫法第 8 條規定:「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依本法所定之程序為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都市計畫法第 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都市計畫法第 8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6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