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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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範圍內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得依照都市計畫法定程序,將其部分土地申請變更為停車場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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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辦法」第8條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可以依照都市計畫法的程序,將部分土地申請變更為停車場用地。這意味著在這些區域內的特定土地,可以申請變更其原本的用途,轉換為停車場使用。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鼓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以解決城市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根據我們提供的資料,我們無法找到具體的範例或案例來支持這項規定。
- 都市計畫名詞
- 都市計畫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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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