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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區域計畫之擬定、變更、核定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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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5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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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
第七條第九款
所定之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包括土地使用基本方針、環境敏感地區、土地使用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
劃定及檢討等相關事項。
前項所定環境敏感地區,包括天然災害、生態、文化景觀、資源生產及其他環境敏感等地區。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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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區域計畫之擬定、變更、核定與公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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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區域土地使用管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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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區域開發建設之推動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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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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