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 5 條
- 1.本法第七條第九款所定之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包括土地使用基本方針、環境敏感地區、土地使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及檢討等相關事項。
- 2.前項所定環境敏感地區,包括天然災害、生態、文化景觀、資源生產及其他環境敏感等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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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5條的內容,可以得知以下幾點: 1. 土地分區使用計畫: 根據本法第7條第9款的規定,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包括土地使用基本方針、環境敏感地區、土地使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及檢討等相關事項。 2. 環境敏感地區: 環境敏感地區是土地分區使用計畫中的一部分,涵蓋天然災害、生態、文化景觀、資源生產及其他環境敏感等地區。 這些規定的目的在於保護土地及天然資源,並進行合理的土地利用規劃,在加速經濟發展和改善生活環境的同時,也保護公共利益和環境。 舉例來說,根據這些規定,如果某個地區的土地屬於環境敏感地區,該地區的土地使用計劃應該考慮到保護生態、文化景觀等因素,限制開發活動的規模或方式,以確保環境的保護和可持續發展。這是為了讓土地利用和發展能夠符合本法及其相關法規的規定,並保障公共利益和環境保護。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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