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組人員配置如左: 一、秘書組:置組長一人,職員五人。 二、研究組:置組長一人,職員五人。 前項人員由內政部就承辦有閞業務人員調兼。
根據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5 條的規定,該委員會的人員配置如下: 1. 秘書組:設有一位組長和五位職員。 2. 研究組:設有一位組長和五位職員。 這些人員將由內政部就承辦相關業務的人員進行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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