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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辦事細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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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為研究區域計畫有關事項,得由本會委員組設專案小組研討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辦事細則第6條,該條規定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在研究區域計畫相關事項時,可以組設專案小組進行研討。這表示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組成小組,針對特定的區域計畫議題進行深入研究和討論。根據龍博中心之政府法規資料庫所提供的「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設置條例」,這項規定是在2012年6月21日修正。具體的範例可以是,當委員會面臨一個重要的區域規劃問題時,可能會成立一個由委員組成的小組,以分析和討論該問題,並提供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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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6 條規定:「本會為研究區域計畫有關事項,得由本會委員組設專案小組研討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