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鎮產業引進稅捐減免獎勵辦法 第 3 條
快速跳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新市鎮產業引進稅捐減免獎勵辦法》第3條規定,該法令中的第24條第1項規定了適用稅捐減免地區的劃定程序。根據該規定,開發主管機關會針對每個新市鎮進行規劃和整理,並將已完成規劃整理的特定區域劃定為適用稅捐減免的範圍。這些劃定的範圍將會通過公告的方式進行公示。具體的範例和相關參考資料我們無法提供,請查閱最新的法律法規以獲取詳細資訊。
- 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新市鎮開發條例 第 24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新市鎮產業引進稅捐減免獎勵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