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完工認可之海埔地應依法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總登記,並依其使用開發計畫辦理土地使用編定、變更編定或循都市計畫程序辦理變更。
根據「海埔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經完工認可的海埔地應進行地籍測量及土地總登記的程序,並根據使用開發計畫辦理土地使用編定、變更編定或按照都市計畫程序處理變更。這意味著開發海埔地的申請人在完成該地區的開發後,需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土地使用的登記手續,并且根據該地區的使用開發計畫進行土地使用編定、變更編定。這確保了海埔地開發的合法性和規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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