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稱救濟性住宅,係指政府無償借予符合一定資格列冊低收入戶居住之住宅。
根據問題提供的法條內容,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第2條是指救濟性住宅的定義。該條規定救濟性住宅是指政府無償借予符合一定資格列冊低收入戶居住之住宅。這意味著政府可以提供符合一定資格的低收入戶居住的住宅,並不需要支付租金。這條法規的目的是幫助低收入戶改善居住條件和提供適當的救濟措施。這也有助於確保這些受災戶能夠獲得合適的住所,以滿足他們的基本居住需求。 參考資料: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內政部,2019年5月8日修訂。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