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配合臨時住宅拆除需要,得優先安置其現住戶。
「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第 5 條」規定政府在安置受災戶時,為了應對臨時住宅的拆除需求,可以優先安置現住戶。根據台灣法源資訊所整理的資料,可以舉例來說明這項法規的運作方式。根據北京大學法學院所發佈的「九二一震災出租先租後售及救濟性住宅安置受災戶辦法」,政府在進行臨時住宅的拆除時,應考慮受災戶的現住情況,優先安置他們在新的居住地點。這樣可以確保受災戶有適當的住宿安排,並使得拆除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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