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下水道法第22條第1項的規定,使用者的排水設備必須經下水道機構的檢驗合格,才能聯接到下水道。如果檢驗結果不合格,下水道機構應該限期要求使用者改善。 根據下水道法第22條第2項的規定,使用者排水設備的標準是由中央主管機關來定。具體的標準規定可以參考環境法令解預官方網站,上面提供了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和標準參考資料。這些標準是為了確保排放的水質符合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保護環境和公眾健康。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工廠希望將廢水排放到下水道,他們應該先將排水設備提交給下水道機構進行檢驗。如果該設備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訂定的標準,使用者可以獲得檢驗合格的證書,並把設備聯接到下水道進行排放。如果該設備未能通過檢驗,下水道機構將會要求使用者改善設備以符合標準。這樣做是為了確保排放的廢水不會對下水道系統和環境造成污染。
用戶排水設備須經下水道機構檢驗合格,始得聯接於下水道。其檢驗不合格者,下水道機構應限期責令改善。 用戶排水設備之標準,由省(市)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用戶排水設備具有一定之設計與規格,基於公共安全之需要,裝置完成後,宜經下水道機構檢驗合格,始准其聯接於公共下水道。其檢驗不合格時,下水道機構應限期責令改善。用戶排水設備之標準,則授權由省(市)主管機關定之。
用戶排水設備須經下水道機構檢驗合格,始得聯接於下水道。其檢驗不合格者,下水道機構應限期責令改善。 用戶排水設備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一、修正第二項,將現行由省(市)主管機關訂定用戶排水設備標準之規定,修正改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二、第一項未修正。
用戶排水設備具有一定之設計與規格,基於公共安全之需要,裝置完成後,宜經下水道機構檢驗合格,始准其聯接於公共下水道。其檢驗不合格時,下水道機構應限期責令改善。用戶排水設備之標準,則授權由省(市)主管機關定之。
一、修正第二項,將現行由省(市)主管機關訂定用戶排水設備標準之規定,修正改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二、第一項未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