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下水道,由地方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建設及管理。但必要時,主管機關得指定有關之公營事業機構建設、管理之。
根據下水道法第7條,公共下水道由地方政府或地方公所負責建設和管理。然而,如果必要的話,主管機關也可以指定相關的公營事業機構來進行建設和管理。這表示公共下水道可以由地方政府或地方公所負責,或者由主管機關指定的公營事業機構負責。一個相關的範例是,某地方政府將公共下水道的建設和管理委託給當地的水利局。
公共下水道,由地方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建設及管理。但必要時,主管機關得指定有關之公營事業機構建設、管理之。
立法理由下水道為一公共永續之非營利事業,須大量投資,始可支應,故規定應由地方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建設及管理。但必要時主管機關得指定由公營事業機構建設、管理之。
下水道為一公共永續之非營利事業,須大量投資,始可支應,故規定應由地方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建設及管理。但必要時主管機關得指定由公營事業機構建設、管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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