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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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下水道分為左列三種: 一、雨水下水道:專供處理雨水之下水道。 二、污水下水道: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三、合流下水道:供處理雨水、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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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3條,下水道被分為三種類型:雨水下水道、污水下水道和合流下水道。 1. 雨水下水道是專門處理雨水的下水道。 2. 污水下水道是專門處理家庭污水和事業廢水的下水道。 3. 合流下水道是供處理雨水、家庭污水和事業廢水的下水道。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市區地區設有雨水下水道和污水下水道,則雨水下水道只處理由雨水所產生的水流,而污水下水道則負責處理家庭污水和事業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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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