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依該工程計畫預期發生之效益及以往洪水災害情形劃分等級,按各級效益差別程度,訂定其應分擔受益費總額之比例,各級中各依其所有土地面積與該級總面積之比率計算其應分擔之工程受益費。
根據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49條,堤防工程的受益費分擔比例應根據該工程計畫預期的效益和過去的洪水災害情況進行劃分等級,并按照各級效益的差別程度訂定。各級政府則根據其所有土地面積與該級總面積之比率計算其應分擔的工程受益費。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堤防工程被劃分為三個效益等級,分別是高、中、低,且高等級的地區效益最大,中等級次之,低等級最小。根據該工程的計畫和過去的洪水災害情況,決定了這三個等級的效益。在工程進行時,各級政府會根據其擁有的土地面積和該級的總面積之比率計算出每個政府應分擔的工程受益費。例如,如果某地區的土地面積占該級總面積的30%,那麼該地區政府就需要分擔該級工程受益費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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