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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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第 9 條,如果查核委員違反第七條的規定或者不能公正執行職權,設立機關應解除其職務。如果該查核委員是外聘專家,則還需要通知主管機關將其從專家名單中刪除。 參考資料: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經濟部建設署,2021年)
- 核名詞
- 第七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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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