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應裝置門鈴及按鈕,其為集合住宅者,應裝置對講機、對講母機、配線盒及門鎖控制設備等,並應配合大門裝設之。
根據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第69條,國民住宅應裝置門鈴及按鈕,若是集合住宅,則應裝置對講機、對講母機、配線盒及門鎖控制設備,並且需要配合大門的裝設。其中,參考資料可使用「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0384規範集合住宅門鎖設計與試驗方法」,該標準提供了關於集合住宅門鎖的設計和試驗方法,可以作為解釋該法條的參考。例如,根據該標準,集合住宅的門鎖應具備特定的開鎖方式和安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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