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特制定本法。
國家公園法第1條明確了制定該法的目的,即為了保護國家特有的自然風景、野生物種和史蹟,並提供給國民進行育樂和研究的機會。這一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國家公園的價值得到充分的保護和利用,以保護和發展國家自然和文化遺產。這樣可以確保國民能夠在這些國家公園中享受到豐富的自然資源和文化資產,同時遵守相應的法規和規定。 參考資料:國家公園法全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特制定本法。
立法理由國家公園在現代文明佔一重要地位,各國均採中央立法,以確定其地位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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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在現代文明佔一重要地位,各國均採中央立法,以確定其地位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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