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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3 分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124-1 條

觀眾席位,依連續式席位規定設置者,免依前條規定設置縱、橫通道;連續式席位之設置,依左列規定: 一、每一席位之寬度應在四十五公分以上。 二、橫排席位間扣除座椅後之淨寬度依左表標準。 ┌──────────────┬──────────┐ │ 每 排 席 位 數 │ 淨 寬 度 │ ├──────────────┼──────────┤ │ 未滿十九位 │ 四十五 公分 │ ├──────────────┼──────────┤ │ 十九位以上未滿三十六位 │ 四十七.五 公分 │ ├──────────────┼──────────┤ │ 三十六位以上未滿四十六位 │ 五十 公分 │ ├──────────────┼──────────┤ │ 四十六位以上 │ 五十二.五 公分 │ └──────────────┴──────────┘ 三、席位之兩側應設置一.一公尺寬之通道,並接通規定之出入口。 四、前款席位兩側之通道應按每五排橫席位各留設一處安全門,其寬度不得小於一.四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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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4-1條規定了觀眾席位的相關要求。根據該條規定,如果使用連續式席位布置,則無需按照前條的規定設置縱、橫通道。連續式席位的設置需符合以下規定: 1. 每個席位的寬度應在四十五公分以上。 2. 橫排席位間的淨寬度應遵循上表的標準。 - 未滿十九個席位:四十五公分 - 十九個以上未滿三十六個席位:四十七.五公分 - 三十六個以上未滿四十六個席位:五十公分 - 四十六個以上:五十二.五公分 3. 席位的兩側應該設置一個寬度為一.一公尺的通道,並連接到規定的出入口。 4. 根據前款的規定,在每五排橫席位之間,應該每隔五排設置一個安全門,其寬度不得小於一.四公尺。 以上是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24-1條的釋義。根據最新的資料,此規定主要是為了確保觀眾席位的寬度、通道和安全門的設置符合安全要求,提供觀眾在觀賞活動期間的便利和安全。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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