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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195 條
地下建築物之頂版、外牆、底版等直接與土壤接觸部份,應採用水密性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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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95條,地下建築物的頂版、外牆、底版等直接與土壤接觸的部分應採用具有水密性的混凝土。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地下建築物對於土壤中的水分具有良好的防護,以防止水分滲入建築物內部造成損壞。舉例來說,當建造地下停車場或地下室時,為了防止地下室受潮或受到地下水的影響,設計師應遵循這項規定,使用水密性混凝土來建造地下建築物的頂版、外牆、底版等部分。這樣可以確保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和室內環境的舒適度。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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