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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1 分鐘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 223 條

地下建築物內之通風、空調設備,其在送風機側之風管,應設置直徑十五公分以上可開啟之圓形護蓋以供測量風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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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23 條,地下建築物內安裝的通風、空調設備中的送風機側風管應該設置直徑至少為十五公分的可開啟圓形護蓋,以供測量風量使用。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地下建築物內的通風、空調系統能夠達到正確的風量。如果在地下建築物中使用通風、空調設備,則應根據這項規定來設置護蓋,以確保系統運作的有效性。例如,當進行風量測量時,可以打開圓形護蓋來進行準確的測量。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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