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有本編第一條第三十五款第二目規定之無窗戶居室者,區劃或分隔其居室之牆壁及門窗應以不燃材料建造。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7條規定了對於建築物中無窗戶居室的規定。根據該規定,在區劃或分隔無窗戶居室的牆壁和門窗應該使用不燃材料進行建造。這是為了確保無窗戶的居室在火災時能夠提供足夠的防火阻隔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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