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6

快速跳轉

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區分所有權總價,指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改善時,建築物之評定標準價格及當期土地公告現值之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的規定,所謂區分所有權總價是指在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要求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進行改善時,建築物的評定標準價格加上當期土地的公告現值的總和。這個條文的目的是確定在公寓大廈中進行改善時所需要考慮的價值來源,以便決定改善費用的分擔比例。具體的範例或相關資料則需要進一步的查閱法律文件或相關判例資料,才能提供更詳細的信息。

  •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條文
  • 所有權名詞
  • 區分所有權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區分所有權總價,指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