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承攬工程之有關資料,應填送內政部備查。其表式由內政部定之。
根據營造業管理規則第29條的規定,營造業承攬工程的相關資料應該填送內政部進行備查。而填寫資料的方式和內容應該根據內政部所制定的表式進行。根據最新的內政部相關公告,該部門已經公布了營造業承攬工程所需填報的表格和相關要求,營造業者需要依據這些表格和要求來填報相關的資料並提交給內政部進行備查。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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