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經理公司接受委託代辦不動產交易履約保證時,應先審查其契約內容,以使契約內容明確公平,兼顧權利關係人之權益。
根據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第23條,建築經理公司在接受委託代辦不動產交易履約保證時,應先審查契約內容,確保契約內容明確公平,並兼顧權利關係人的權益。 依據該條規定的參考資料,可以舉出一個相關的範例,如最新的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相關指引或相關裁決書等,以確定建築經理公司在接受委託代辦不動產交易履約保證時應如何確保契約內容明確公平,並兼顧權利關係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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