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經理公司接受委託代辦履約保證手續,購屋人應依照約定按期將自備款繳入履約保證銀行所設立之專戶,經建築經理公司查核簽證後,撥付予建築業者或其指定人。
根據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第24條,建築經理公司可以接受委託代辦履約保證手續,包括收取購屋人自備款並將其存入履約保證銀行設立的專戶中,然後再經由建築經理公司的查核簽證後,撥付給建築業者或其指定人。 舉例來說,如果一個建築經理公司代表買家與建築業者簽訂了建築合約,根據合約的規定,買家需要提前支付一部分款項作為履約保證金。根據該條法規,建築經理公司可以收到買家支付的款項,然後將其轉移到保證金專戶中,再根據建築經理公司的查核簽證後,將款項撥付給建築業者或其指定的人。這樣可以確保買家的款項得到保證,同時也確保了建築業者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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