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經理公司應於完成公司證記後,三十日內將營業地址、經營業務項目、資本總額、實收資本額及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員名冊報內政部備查,變更時亦同。
根據問題內提供的法律資訊,並未提到「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第8條的內容。因此,無法針對此條進行釋義或提供相關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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