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 15 條
- 1.租金補貼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如附表二,以一年為限。
- 2.前項補貼金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九條規定衡酌財政狀況及地方特殊需要自行訂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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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我不知道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 15 條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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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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