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中央主管機關為審查申請許可案件,應由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成立之組織審議。必要時,得邀請其他專家參與。
  2. 前項審議之進度、結果、陳情意見參採情形及其他有關資訊,應以網際網路或登載於政府公報及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