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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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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深度解讀

根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13條,該條例自公布日起生效。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的規定,法規在公布日或發布日起至第三日生效。這意味著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在公布日起三天後開始生效。 參考資料: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13條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154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立法沿革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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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13 條規定:「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13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