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學試驗分體格檢查、智力測驗、筆試及口試四種,筆試科目如左:一、共同科目:國父遺教、國文、本國史地。 二、巡佐班加考憲法、違警罰法。 三、專科、甲種警員班加考英文、數理 (包托代數、幾何、三角、物理、化學) 。 四、乙種警員班加考數學。 五、警長班加考警察常識。 六、警士班加考常識。
根據問題所提到的初級警察教育規程第11條,新生入學試驗分為體格檢查、智力測驗、筆試和口試四種。其中筆試科目包括以下內容: 一、共同科目: - 國父遺教 - 國文 - 本國史地 二、巡佐班加考憲法和違警罰法 三、專科和甲種警員班加考英文和數理(包括代數、幾何、三角、物理和化學) 四、乙種警員班加考數學 五、警長班加考警察常識 六、警士班加考常識 以上是初級警察教育規程第11條中涉及的筆試科目範例。這些內容是根據該條規定進行設定和考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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