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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勤務條例 第 9 條(警察分局之任務)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警察分局為勤務規劃監督及重點性勤務執行機構,負責規劃、指揮、管制、督導及考轄區各勤務執行機構之勤務實施,並執行重點性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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