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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交通助理人員之僱用應訂立契約,其內容如下: 一、僱用期間。 二、擔任工作內容及工作標準。 三、僱用期間報酬及給酬方式。 四、受僱人違背義務時,應負之責任及解僱原因。 五、其他必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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