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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交通助理人員之訓練課程如下: 一、專業訓練:一般課程、法令課程、交通專業課程、執勤技能等。 二、職前訓練:法令課程、交通專業課程及見習。 三、在職訓練:一般課程、法令課程、交通專業課程、執勤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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