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分則各章條文中所稱再次違反,係指行為人前次行為與本次行為均違反本法同一條款之規定而言。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 8 條指出所謂的「再次違反」,其涵義是指行為人在前一次和本次行為中,都違反了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中同一條款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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