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舖業法 第 3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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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換發及補發當舖業之許可證費用,其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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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當舖業法第36條,當舖業的核發、換發及補發許可證所需的費用,費額會由中央主管機關來訂定。這個條文暗示著核發、換發、和補發當舖業許可證之費用是不一樣的,並且需要根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的費額來支付。其中具體的費用金額和支付方式需參考中央主管機關所公布的相關法規。
立法沿革 1 版
(0900525 制定)
核發、換發及補發當舖業之許可證費用,其費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核發、換發及補發許可證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核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0900525 制定)
核發、換發及補發許可證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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