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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33 條

  1. 1.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六項及前條之評估,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成立評估小組辦理。但服徒刑之成年受刑人由監獄、少年受刑人及受感化教育少年由少年矯正學校成立評估小組辦理。
  2. 2.前項評估小組之組成與其辦理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及前條評估之內容、基準、程序與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之內容、程序、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法務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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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33條規定,加害人治療評估由評估小組辦理,依身分分由地方政府、監獄或少年矯正學校成立。

Q · 性侵害加害人要不要繼續治療,是誰決定的?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33條,加害人的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評估,由評估小組集體判斷,不是個別社工或檢察官說了算。依加害人當時身處的位置區分主體:一般成年加害人由地方政府(家防中心)小組辦理、服刑成年人由監獄小組、少年受刑人及受感化教育少年由少年矯正學校小組。小組組成與評估基準由衛福部會同法務部訂定辦法。

白話解讀

誰來決定一個性侵害加害人要不要接受治療?要治療多久?什麼時候該停?什麼時候該延長?這條給了答案:評估小組。聽起來像是行政內部的瑣碎條文,但這個小組的判斷就是整個第31、32條社區處遇的方向盤。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成立的小組,處理一般成年加害人;服徒刑的成年人由監獄成立小組;少年受刑人和受感化教育少年則由少年矯正學校成立小組。換句話說,依照加害人當時身處的位置,評估的主體不一樣。小組怎麼組成、評估什麼、用什麼標準、治療怎麼安排,都由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會同法務部訂定辦法。對加害人來說,這條決定誰在你身上做判斷;對被害人來說,這條決定保護機制的決策權在哪裡,要施力要往哪施。

法律定性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33條為組織程序性規範,規定性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之評估,依加害人身分(一般成年人、服刑成年人、少年)分別由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監獄、少年矯正學校成立評估小組辦理,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法務主管機關訂定評估與治療的執行辦法,是社區處遇與強制治療決策權的法源所在。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性侵害加害人評估小組是誰組成的?

依第33條第2項由衛福部會同法務部訂辦法,實務上含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社工師、觀護人等跨專業人員。

Q2加害人要不要繼續治療誰決定?

是評估小組的集體判斷,不是承辦社工或檢察官個人說了算,且評估內容、基準、程序都有正式辦法規範。

Q3被害人能對加害人治療延長表達意見嗎?

可以。透過地方政府家防中心提出書面意見與事證,會成為評估小組判斷再犯風險的材料。

Q4少年加害人和成人加害人的評估有差嗎?

有。少年受刑人與受感化教育少年由少年矯正學校小組評估,走教育輔導軌道,與成人刑事保安處分系統平行。

Q5服刑中的加害人由誰評估?

服徒刑的成年受刑人由監獄成立評估小組辦理,出獄後再由地方政府小組接手。

Q6評估結果會影響強制治療嗎?

會。評估小組的結論可一路影響到後續強制治療的聲請,是社區處遇升級的法律觸發點。

Q7評估小組的評估標準有法源嗎?

有。依第33條第2項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法務主管機關訂定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辦法。

Q8要向誰陳述意見才進得了評估?

向評估小組所屬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家防中心)陳述,資料會進入小組判斷材料。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比較面向adult_generaladult_imprisonedjuvenile
評估主體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評估小組監獄評估小組少年矯正學校評估小組
處遇屬性社區處遇/保安處分刑事執行銜接教育輔導為主
母法體系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監獄行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人身自由限制門檻一般一般較高(第34條排除測謊、科技監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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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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