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獎章條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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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警察獎章由內政部核頒獎章及證書,並辦理登記管理事項。
- 2.警察獎章遺失者,得經由服務機關請補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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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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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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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