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 4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執行戰時支援軍事勤務之民防團隊,以民防總隊所轄任務隊及特種防護團所轄分團或大隊、中隊為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