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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免簽證入境停留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免簽證入境停留之外國人應於入境時繳驗左列證件,並填寫入 (出) 境登記表,經機場、港口警察機關查驗相符,加蓋准許停留期間戳記後,始准入境。 一、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上之護照。 二、回程機 (船) 票或次一目的地之機 (船) 票及有效簽證,其機 (船) 票並應訂妥離境日期班 (航) 次之機 (船)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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