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通訊型裝備機具之配備標準如下: 一、無線電手攜機:每人配發一臺。 二、警用行動電腦:每三人配發一部。但因地區治安狀況需要者,得酌予增加。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 第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


